
[文件材料]关于1999年深入开展中学生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的通知 中青发[1999]4号
共青团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委,全国铁道团委,全国民航团委:
近年来,各地团组织广泛开展了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,受到中学生的欢迎和社会各方面的好评。今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,将迎来新中国成立50周年、五四运动80周年、澳门回归祖国,还有世纪之交等几件大事,这为在中学生(含普通中学、职业中学、中等专业学校、技工学校学生)中深化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契机。为落实《共青团工作跨世纪发展纲要》,实施中学生“素质拓展”,使这项活动在中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,引导中学生主动面向新世纪,增强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,树立成才报国的理想,实现全面发展,共青团中央要求,各地团组织要抓住1999年的有利时机,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中学生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进一步规范和普及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。在《共青团中央关于规范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的暂行意见》(中青发〔1996〕9号)的基础上,总结近年来各地创造的成功做法和经验,这项活动要按照16岁公民意识教育、成人预备期志愿服务、18岁成人宣誓仪式三个环节进行,形成完整的教育过程。要利用年满16岁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契机,联合有关部门,加大对中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力度,使中学生掌握宪法和法律的有关知识,懂得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。要组织16-18岁处于成人预备期的中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,引导中学生在为社会服务的过程中培养履行公民义务的意识和能力,增强社会责任感。要按照升国旗、唱国歌、面对国旗宣誓、领导勉励、前辈祝愿、成人心声、颁发成人纪念物等基本程序,为年满18岁的中学生举行成人宣誓仪式。要推行把接受过公民意识教育、完成了48小时以上志愿服务作为参加成人宣誓仪式必要条件的制度,以激励更多的中学生主动参与成人仪式教育活动。要本着突出重点、全面部署的原则,在中小城市进一步推广普及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,使这项活动逐步成为中学团组织在中学生中广泛开展的经常性活动。
二、集中举行中学生18岁成人宣誓仪式。为纪念五四运动80周年、新中国成立50周年,在今年5月4日和10月1日前后,由团中央学校部协调,组织两次全国统一的大规模的成人宣誓仪式。除当地已明确“成人节”、“成人宣誓日”的外,原则上集中组织一定规模的中学生18岁成人宣誓仪式,形成统一的声势。成人宣誓仪式可在本地具有纪念意义的场所举行。要引导中学生面向新世纪,明确肩负的历史责任,树立成才报国的理想。可以配合成人宣誓仪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。
三、实行“16-18岁学生成长纪念册”制度。为推动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,使活动形成有形的载体,引导更多的中学生自觉参与这项活动,更好地进行自我教育,团中央今年将制订并推行《16-18岁学生成长纪念册》。纪念册可以使中学生便于记载从16到18岁个人成长进步的足迹,保存值得纪念的经历,了解法律、科技、国情等方面的知识,提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,更好地为成人做准备。
四、加快18岁成人仪式教育法制化步伐。普及和深化成人仪式教育活动,并使之最终成为一种全民族的习俗,必须逐步形成制度,依靠法制的保障。近年来,成人仪式教育活动的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,上海、广州、南京等地相继确定了本市的“成人宣誓日”,石家庄、汕头、厦门等市人大常委会相继确定了本市的“成人节”,北京市、湖南省等也以不同形式确立了成人仪式教育活动的法律地位。今年,各地要加大这项工作的力度,加强对活动的宣传,扩大活动的影响,积极争取党政和人大的重视、支持,推动更多的城市确定地方的“成人节”、“成人宣誓日”。团中央今年将以适当形式推广一些地方的成功经验。
五、以团的学校部门为主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协调。开展中学生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,是全团实施中学生“素质拓展”,开展青少年公民素质教育的重点项目,各地务必给予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协调。从今年起,中学生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以团的学校部门为主进行部署安排,同时,联合团的宣传等部门及社会有关方面共同组织开展这项活动。各级团组织的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,进一步增强对这项工作的责任感,加强对基层活动的指导。各地要结合实际,认真研究深化成人仪式教育活动的具体措施,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,不断探索活动的新形式、新途径。要及时了解学校开展活动的有关情况,注意总结经验,推动这项活动不断取得新发展。
各地开展中学生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,请上报团中央学校部。
共青团中央
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