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将以立法形式设立“成人节”

互联网日期:2002-12-04

       安徽日报12月4日讯 为促进成人意识教育,使其步入规范化、法制化轨道,合肥团市委近日向市政府法制局建议以立法形式设立合肥市成人节。

       合肥市“成人节”时间建议定于每年的5月18日或每年的1月21日。5月18日的谐音是“我18”,且春季为万物生长季节,象征青年是祖国的希望。 
       1月21日则为合肥的解放日。合肥团市委自1995年开展成人仪式教育活动以来,已举行过多次大型全市性的18岁成人宣誓仪式。 
       合肥市系统的成人仪式教育活动分为四个阶段:成人意识教育、志愿服务活动、素质拓展训练及宣誓仪式。在进行成人意识教育时,首先请有关法律人员来学校讲授年满18岁后的法律概念和权利、义务;而从16岁到18岁被定为“成人预备期”,这个期间志愿服务是必要条件,必须要完成48小时的志愿服务时间,由学校将完成情况登记在册;最后才是宣誓仪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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